全员全岗参与  事事量化考核

鱼峰区法院依托网络规范法院行为

    6月9日下午,广西区高院政治部主任郑楚云、宣教海霞在柳州市中院政治部主任温邓飞的带领下考察了鱼峰区法院依托网络进行量化考核的做法。鱼峰区法院投资180多万元,建立了网络管理系统。院长黄志强在汇报时,随着他的手指轻轻一挪,在投影屏幕上展示规范化管理制度、个人绩效指标、动态管理、岗位职责、工作实绩清晰明了。

    在规范司法过程中,该院从思想作风建设抓起,自始至终从教育、制度、监督三个环节抓起,坚持每周五下午培训学习制度,强化了全院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规范司法意识,提高规范化办公、办案的自觉性,为减少和预防司法活动的随意性。该院从四个方面抓规范行为。首先,建章立制,抓规范化管理基础性工作。该院以规范化管理年为契机,建立36项规章制度,内容有岗位目标责任制、案件质量考评办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做到不漏岗、不漏人,为做到明确、具体、可操作性,该院把36项规章制度放在法院局域网上,同时把30项常用规章制度汇编成册发放到每个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其次,依法审判,抓案件流程管理。该院把案件、信访、执行实行流程管理,实行上一流程与下一流程的分权运行,上一流程没有操作完不能进入下一流程。第三,阳光作业,抓公开促公正。该院实现了局域网与电子触摸屏、电子滚动屏、案件语音查询系统的成功联接。把诉讼知识、便民措施、开庭信息、案件审理进度、裁判文书等情况进行公示,对执行中止、再审立案、非诉行政执行等司法行为进行公开听证,对庭审案件也依法公开。第四,动态管理,检验规范管理成果。该院在网络上设置动态管理动能,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只要在网上进行操作相关信息,网络便记录下来,监督口人员不仅可以看到被监督人员的相关信息,而且还可以看到其具体内容,有利于监督和考核。该院还把相关的考评目标进行量化,对各部门和每位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司法效率、司法质量水平、综合管理等各个环节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严格监督。建立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个人业绩电子档案,并率先实行每季度进行通报和奖惩制度。该院依托网络规范法院行为,形成了全员全岗参与,事事量化考核的机制,该机制看似十分苛刻,通过一年的磨合,对于该院法官来说已是习以为常了。

区高院政治部主任郑楚云听了该院院长黄志强的汇报后,对鱼峰区法院依托网络实行动态管理和量化考核的做法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将考察情况向区高院领导进行汇报。(欧阳九林)

200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