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峰区法院任命首批六名人民陪审员

4月25日。鱼峰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根据法院院长黄志强的提请,会议决定任命黄绚等6名人民陪审员。这6名人民陪审员,是从32名报名人选中,严格按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选任条件挑选出来的,全部为法律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大学本科4人,占66%,具有法学学士学位1人,已获司法考试通过1人,平均年龄28岁,比上一届人民陪审员相比小24岁,为历史最好水平。

鱼峰区法院为了保证人民陪审员选任制度的贯切落实,今年3月,专门制定了《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陪审员选任实施细则》,该《实施细则》经鱼峰区人大常委会通过后,法院政工科会同鱼峰区司法局严格按《实施细则》进行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工作,真正把合格的陪审员选入到审判岗位上来。

为加强对人民陪审员的使用、培训和管理,鱼峰区法院将采取与过去不同的管理方法:一是给人民陪审员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配置一些办公桌椅和办公用品;二是实行人民陪审员工作制,人民陪审员按法定的工作日到法院上班,有陪审任务时就陪审,没有陪审任务时,就跟班学习,法院每月给予适当的补贴;三是与在职法官和其他人员一起进行业务培训,利用多媒体进行法庭观摩、观看《中国法庭》光碟,提高人民陪审员的庭审能力。

    鱼峰区人民法院诉讼案每年有2500多件,需要陪审员组成合议庭的案件每年有800多件。由于法院人少案多,新任命的陪审员上任后,将缓解法院审判资源不足的问题。(欧阳九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