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峰区法院送法至学校  指导青少年模拟法庭

  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在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把先进性教育与为构建和谐社会作贡献结合起来,开展深入基层贴近交流,沉下身子解决问题活动,加强青少年的法制教育,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作为刑事审判庭的责无旁贷的责任,该庭先后与辖区柳州市八中、岩村路小学等7所中小学建立联系点,定期开展活动。

鱼峰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分成两个审判组,各审判组每年审结案件200多起,在人少案多的情况下,该庭挤出时间,深入学校开展卓有成效的法制宣传活动,一是担任学校的“法制副校长”上一场生动的法制课。刑庭审判组法官主动与柳州市八中、十四中、二十中、二十四中、二十五中、羊角山中学、岩村小学等学校建立联系并兼任“法制副校长”,去年以来,法官先后到共建学校上法制教育课60余节,针对中小学生的心理、生理特点,法官们结合具体生动的犯罪案例,讲授法律常识深入浅出,受到了师生们的热烈欢迎,参加听课人数达3.9万人次。二是组织在校生参加庭审旁听、观摩活动。用高科技法庭开庭审理案件,借助多媒体同步显示系统,学生们看得清楚听得明白,案件发生经过如同事件回放,青少年参加庭审观摩,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三是指导青少年模拟法庭。4月1日,鱼峰区法院把一套法桌、法椅送到岩村小学,帮助该校建立一个标准的青少年模拟法庭,模拟法庭建成后,刑事审判庭的法官定期组织开展青少年模拟法庭“审判”,让学生“身临其境”接受教育,同时,对青少年模拟法庭“审判”进行点评,指导青少年模拟法庭活动的开展。模拟法庭的开设是法院配合教育部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加强德育教育、增强学生法制观念所开展的有益活动,是增强未成年人法制观念,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有效形式;在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品德教育、纪律教育、法制教育等方面起到了良好效果。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2001年9月,鱼峰区法院被授予全国法院系统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先进单位荣誉称号,2003年9月被柳州市团委等授予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2005年3月,被柳州市妇联授予2003至2004年度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文:欧阳九林、图:柏松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