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发清暴力抗法被拘留

3月23日上午,鱼峰区法院执行局一行3人前往被执行人熊发清家中执行公务时,遭到熊的暴力抗法,造成执行法官不同程度受伤,警车受损,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鱼峰区法院依法对熊发清司法拘留15天。

现年35岁的熊发清与陆某结婚,生肓一子一女,2004年7月经本院判决离婚,法院判决:熊自2004年7月起,每月15日前支付给其子和女抚养费各180元,至子女18周岁时止。由于熊发清拒不执行生效的判决书,申请执行人陆某于今年2月28日申请执行2004年7月至2005年1月的抚养费。3月18日本院向被执行人熊发清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立即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抚养费义务。但被执行人熊发清拒绝履行其应当支付抚养费的法律义务。

3月23日上午,根据案件执行的需要,执行法官和法警三人带申请人陆某来到被执行人家中,只见被执行人再婚妻子周某及其小孩在家,住宅内通往阳台的门处于关闭状态。执行人员与其妻周某说明来意,并问熊发清到哪里去时,周某回答:熊发清不在家。在申请执行人陆某与周某正在协商如何督促熊发清给付抚养费的问题时,被执行人熊发清突然从躲藏在阳台的卫生间里冲出来,手持菜刀、用脚踢烂阳台门、口喊“砍死你们这帮抢东西的强盗”!将菜刀向执行人员身上砍来,在这千钓一发的危急关头,执行人员勇敢的扑上去夺下了熊发清手中的菜刀,避免了流血事件的发生。执行法官在制止过程中,手上均不同程度的被刀划伤。执行法官在法警的配合下将被执行带上警车到法院接受处理,熊发清在警车内辱骂和威胁执行法官,并再次动手打法警,用脚踢烂警车的玻璃,扬言“本人不怕死,就是死也不会履行债务的”,气焰十分嚣张。为此,执行人员再次制止了熊发清的挑衅行为,将熊带到法院处理。在报请院长批准后,依法对被执行人熊发清处以十五天的行政拘留。(欧阳九林)

200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