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警蓝挺春用行动诠释了什么是人民的最高利益

      在大庭广众之下,一个穷凶极恶的歹徒抢走一个弱小女孩的手机,旁边群众不知所措,就在这时,鱼峰区法院的法警、共产党员蓝挺春两招制服了歹徒,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什么是人民群众的最高利益。

2005年1月1日下午6时30分,法警蓝挺春在工人医院对面的4路公共汽车站点候车。4路车来后,由于候车的乘客很多,蓝便让年老和幼小的乘客先上,他最后一个上车。当蓝准备踏入车厢时,听到身后一名女子一个劲地在哭,据她称,她刚才在来乘车的路上,手机被一男子抢去,得手后,该男子便往鱼峰山公园后门方向逃窜。弄明情况后,蓝挺春没作多想,返身追擒抢手机的歹徒。

在受害女子的指认下,蓝朝歹徒逃窜的方向飞奔过去,抢手机的男子仅逃出150多米远,很快被蓝追上。见有人追来,歹徒操起作案用的30厘米长大镊子朝蓝剌来,蓝眼疾手快,一套漂亮的掀腿压颈动作,把该男子打翻在地,接着又出一招,迅速夺下对方手上的凶器。眼看就要被擒,该男子一面交出抢来的手机,一面央求蓝放他一马。蓝没作任何理会,马上掏出手机拔打110报警。趁蓝拔打电话之机,被制服蹲在地上的歹徒猛地起身,企图趁机逃跑。附近的群众见状,马上将他团团围住,蓝跟着冲上前去,再次把该男子抓获。110民警赶到后,将这名抢手机男子押到治安反扒大队处理。

被抓获的涉案男子名叫莫崇江,现年38岁,忻城县思练镇梅岭村无业人员,公安机关依法对其留置审查。2005年1月6日,公安机关作出对莫进行行政拘留10天的处分决定。

蓝挺春擒歹徒的事迹分别被《南国今报》刊登《新年第一天柳州街头上演“捉匪戏”——歹徒劫财狂逃,法警直追拿下》、《法治快后》刊登《歹徒抢手机猛逃窜,法警两招即制服》、《广西法院网》刊登《歹徒劫财狂逃法警擒凶》,从不同的角度进行了报道,在社会上引起强烈的反响,

蓝挺春同志在全党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期间,以自己的行动实践了“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实现了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庄重誓言,在他身上体现了中华民族见义勇为、匡扶正义的传统美德,体现了人民警察疾恶如仇、不畏强暴,一身正气的精神风貌和对党对人民赤胆忠心,为人民利益不怕流血牺牲的高贵品质。(欧阳九林)

2005年3月22日